close


成功案例分享

幸福的關鍵在自已,勇敢跨出第一步

結婚前我在服飾店擔任店員的工作,對於服飾業的經營有些許的了解,結婚後因為要照顧家庭和小孩,所以決定自己開店,因為身上沒有多餘的資金,在開店時使用的資金都是透過銀行貸款的方式來籌措,沒想到服飾店開業後生意卻不如預期,每個月帳上的數字結餘都呈現虧損狀態,自身的負債也如雪球般越滾越龐大,而為了維持服飾店的正常營運,於是開始使用信用卡和現金卡的預借現金功能來支撐店裡的開銷,開店這兩年來我的負債已經高達150萬,再也無力繼續負擔的狀況下,最後決定結束營業,進入職場尋找穩定的工作來償還我的債務。

面臨生存與償債之間的抉擇

結束服飾店之後,進入職場工作二年,每月固定的薪水收入僅3萬多元,無法完全負擔每月負債必需支出的金額,只好一直以卡養卡以債養債,勉強維持信用上的正常,而過度的信用擴張使得我每月要付給銀行的利息十分驚人,直到先生發生燙傷的意外,對我的生活無疑是雪上加霜,頓時不知該如何是好,醫生說先生必需要休養兩個月的時間,完全無法工作,此時心中第一個念頭是:「家裡的生活開銷該怎麼辦?先生的住院的費用還有我的負債,一個月加起來要繳6萬多元,我到底要拿什麼來償還?」實在是非不得已的情況下,我只好選擇直接與銀行談個別協商,協商方案一個月要繳3萬元,就在此時我的婆婆因為身體不適,告知我無法再幫忙帶小孩,為了照顧先生與小孩,還有身體不適的婆婆,在蠟燭兩頭燒的情況之下迫使我無法再繼續工作,更無法負擔每月要給銀行3萬元的月付金,最後逼不得己為了維持家庭生活的基本開銷,我只好選擇先放棄繳款。

勇敢承擔,生命會為你找到出路

過了幾年直到女兒要上小學,我才又開始進入職場工作,在工作一段時間後,我接到銀行向法院申請強制扣薪的訊息,頓時真的不知該如何是好,當時身邊周遭的朋友及同事都鼓勵著我,要勇敢去面對自己的債務問題,於是當下就撥了電話到OK忠訓國際,請他們專業的債務管理師協助我處理債務的問題,而OK忠訓國際的債務管理師給予我許多建議,因為對於債務的處理,我實在不知該如何著手,決定委託他們成為我辦理更生的諮詢顧問,因為我已經多年未繳款,所以在OK忠訓國際的債務管理師幫我確認負債的總額後,才驚覺幾年沒繳的債務已經從原本的150萬爆增到600多萬,天啊!這對我而言簡直是天文數字,我這輩子有可能還得完這些債務嗎?真的有機會讓我重新來過嗎?就在我徬徨無助時,OK忠訓國際專業的債務管理師告訴我,不用擔心!他們一定會陪伴在我身旁協助我,請我放心好好的工作,而債務的問題就交給他們OK忠訓國際為我開啟希望之門,我決定向法院聲請更生。

感謝這條路上幫助過我的每個人

申請更生時心裡總是忐忑不安,一直在想法院真的會讓我聲請成功嗎?如果申請沒過我該怎麼辦?面對這龐大的債務又該如何是好?還好有身邊的朋友和同事們總是會給予我加油及鼓勵,憑藉著這份力量支撐著我,就這樣在複雜的心情下,一年的時間很快的就過去,2011年2月我終於收到法院的裁決確認書,我的聲請更生通過了!

向法院聲請通過後我的首年月付金僅12,000元,而後七年的月付金是13,200元,償還債務的期間共8年,我看著確定證明書,想到這一年來內心的煎熬實在無法言語,淚水瞬間潰堤不受控制的一直流下,長久以來讓我無法喘息的債務終於找到了解決的出口,在得知法院裁決的這一刻內心的激動和萬分的感謝不知要如何形容,除了感謝一直在身旁支持我的朋友及同事,我最想要感謝的是OK忠訓國際的專業服務與時時刻刻站在客戶立場設想的同理心,這一年來在辦理更生過程中他們的陪伴和專業親切的諮詢,給了我很多的支持和鼓勵,讓我能夠安心的繼續工作,透過他們的協助後,我真的覺得OK忠訓國際是一個很棒的團隊,如果當初沒有透過他們的協助,現在我的更生聲請可能還無法順利聲請成功,在此我真的由衷的感謝這一路上幫助過我的每一個人。

分享是付出的開始,助人是最終的到達

經過這次的更生成功OK忠訓國際的債務管理師鼓勵我站出來,和大家分享我的故事,幫助一些和我一樣曾經陷入債務困境中的朋友,面對債務這一路的辛苦我都知道而我也走過來了,也請你們一定要勇敢的站出來處理自己的債務問題,只要秉持堅持到底的信念,相信您也會和我一樣有更生成功的機會,順利擺脫債務的問題,這樣才能讓自己有重新來過的機會迎向嶄新人生。

OK忠訓國際 債務清理條例,生命勇者現身說法









「台大宅王」張彥文當街砍死前女友一案,一審判處張男無期徒刑;今(11)日二審,台灣高等法院改判張男有期徒刑21年6月、褫奪公權6年,全案判決理由全文如下。

五、 A女致命傷口共有6處,另有41處大小不一之傷口,為典型之「過度殺戮」行為。而依目前實證研究資料認為,對於被殺者不必要或過度的身體傷害,其可能原因包括:(1)加害人具有嚴重之反社會人格特質;此類人士犯罪時,具有特定目的性,欠缺憐憫心,可能為了追求刺激或快感,而對於被害人使用各種凌虐手段。(2)個人暴怒之展現,只是導致暴怒原因不一而足。本案被告在與A女分手之前,自覺付出甚多,但遭A女輕忽,甚至感受到A女的排斥與厭惡,內心開始怒意之醞釀,並在日本對A女為強制性交之行為後,結合自責情緒,怒意仍持續累積,直到A女斷絕被告之網路聯繫,被告又觀察到A女由男性友人接送,終在最後欲與A女為親密行為(最後一天的男女朋友)之願望遭A女抗拒而破壞後,做出暴怒之攻擊殺人舉動,並有過度殺戮行為。臺中市大里區借錢管道 核其殺害A女之行為,應屬後者之暴怒展現,而非具有嚴重之反社會人格。

三、 被告在前開事發1週前,即在與友人之臉書對話中,反覆訴說與A女間之相處情形、自己失落難過的心情,並表示願意付出任何代價挽回,甚至不計時間,等待復合之可能。此外,被告亦在訣別信中,大篇幅向A女傾訴心意,細述彼等相識、交往細節及日期,一再表示,對於過去交往時光之眷念,足見被告確實深受感情所困,難以自拔。

八、 綜合文獻理論所描述之殺害親密伴侶後自殺企圖行為之成因,包括被告過往之家暴受害經驗影響其與他人之依附關係, 目睹家暴之社會學習經驗,皆對於被告人格特質之養成具有重要關係,青年創業及啟動金貸款要點在針對導致被告行為模式之各種可調控因子進行介入時,精神治療或心理治療仍有修正被告未來行為模式之可能。屏東縣萬丹鄉小額借貸

主文:

三、 被告被訴妨害秘密罪部分,其行為與犯罪結果地均在我國領域外(日本國大阪府大阪市),且所涉刑法第315條之1第2款之罪,亦非刑法第5條、第6條列舉之罪,且非最輕本刑3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是其行為應屬不罰,依刑事訴訟法第301條第1項規定,應諭知無罪之判決。雲林縣東勢鄉小額貸款

六、 被告係因人格特質、後天學習之被動攻擊行為模式,及以掌控、性幻想、暴力方式處理與新屋貸款成數 A女之關係,再加上其過去常以自殺面對生命之不順,因而犯下本案之罪。

臺北市信義區汽機車借款 量刑審酌:

二、 被告下手殺害A女後,當場持刀自殘,造成自己頭皮、頸部 、四肢及軀多處切割傷,其在暴怒下,殺害A女後企圖自殺之行為,經鑑定認為以其行為模式、人格特質與相關鑑定資料,亦帶有悔恨情緒。

二、 被告就殺人罪部分,業與A女父母臺南市安定區身分證借款 達成和解,並依約履行中,經告訴代理人具狀表示:告訴人已與被告達成民事和解,對刑事審判部分,告訴人業已表明請法院依法審判外,別無其他意見,原判決未及審酌被告此部分犯後態度與告訴人意見,作為該罪之量刑事由。

一、 被告於103年9月22日係基於將A女帶回原租屋處之意,趨前以手摟住A女肩膀,以持刀為由,恫嚇A女,阻其離去,妨害A女之行動自由,應成立刑法第304條第1項之強制罪,原判決疏未審酌前情,論以刑法第305條之恐嚇危害安全罪,即有未合。

原判決撤銷之理由:

四、 被告當街砍殺A女致其受有銳創傷47處,復於殺害A女後親吻A女下體之行為,雖屬駭人視聽。然此種殺害親密伴侶後自殺之行為,分為兩種:其一,經常發生在年紀較大者,當男性擔任照顧者,卻遭遇身體健康惡化、經濟困難等無法良好照顧其女性親密伴侶時,導致親密關係受到威脅時,該男性照顧者可能殺害其女性親密伴侶後自殺。其二,基於加害人對於被害親密伴侶之控制欲,若加害人具有憂鬱、情感上依賴,當其感受到親密伴侶關係受到威脅(來自於不忠、嫉妒、排斥或分手等),則可能誘發此種殺害親密伴侶後自殺之行為,本案被告情形即與後者類型符合。



一、被告面對分手壓力,在2週的時間內,先後於日本旅遊期間,違反A女意願,強制性侵A女2次;等到返國並搬離A女租屋處後,復侵入A女住處,離開時又恐嚇A女,導致A女身心受創,惶惶不安,因而在友人協助下,另行尋覓租屋處所。詎料張彥文仍未能罷休,執著與A女當「最後一天的男女朋友」之單方想法,在103年9月22日清晨,前往A女住處附近,欲使A女配合返回原租屋處,遭A女拒絕後,憤而殺害A女,造成永遠無法回復之損害結果,並使A女家屬承受難以弭平之痛。

七、新竹縣北埔鄉債務整合諮詢 經鑑定人綜合HCR- 20架構與結構式臨床判斷,暨被告過去並無傷害等行為紀錄,認被告暴力殺人之未來再犯之風險較低。

原判決關於犯竊錄身體隱私部位罪、民國103年9月22日恐嚇危害安全罪、殺人罪部分暨定應執行刑部分均撤銷。張彥文犯強制罪,處有期徒刑6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1日,扣案鈦鋼刀1把沒收。又犯殺人罪,處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6年,扣案鈦鋼刀1把沒收。被訴竊錄身體隱私部位罪部分,無罪。其他上訴駁回。

九、 被告已就殺人罪部分,於105年8月22日與A女父母以1,145萬元(不包含犯罪被害補償金所給付)成立和解,其中450萬元係當庭交付台灣銀行即期支票1紙,餘額695萬元,則自106年3月1日起,分695期,於每月1日以匯款方式給付1萬元,至全部付清為止。另就被害人補償金部分,則與參加和解人台灣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成立和解,並依和解內容於105年8月23日匯款60萬元、106年2月22日匯款58萬1,394元至中央銀行國庫局台灣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帳戶。

十、 綜上,審酌被告前無刑事案件紀錄,素行非惡,並斟酌上開事由,兼衡被告犯罪之動機、目的,犯罪時所受刺激、犯罪手段、智識程度、生活狀況、品行、與A女關係、犯罪所生危害暨其犯後供認錯誤,並在家人援助之情形下,極力與A女父母就殺死A女之損害賠償部分,達成和解等一切情狀,就被告犯強制罪部分,判處有期徒刑6月,如易科罰金以1,000折算1日;犯殺人罪部分,判處有期徒刑15年,並依其犯罪性質認有褫奪公權之必要,爰予宣告褫奪公權6年。

arrow
arrow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AnushMuchow2556 的頭像
    AnushMuchow2556

    購物狂

    AnushMuchow2556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